新中国民族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演变历程与基本特征
新中国民族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演变历程与基本特征
新中国民族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演变历程与基本特征,人才在线网招聘信息,株洲人才招聘网,浙江金华人才网 :民族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是民族地区发展的关键,人才培养的目标设置则为民族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工作指明了方向 首先,文章基于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的政策文本,将我国民族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发展划分为四个时期 (1)奠基期(1949—1965年):注重干部培养和民族形式教育的阶段;(2)探索期(1978—2001年):注重以大专、本科层次为主的专门人才培养阶段;(3)变革期(2002—2011年):注重以质量为主的人才优化培养阶段;(4)繁荣期(2012年至今):以立德树人为主的内涵式发展阶段 其次,从培养对象、价值取向、培养重心与培养效果四个方面归纳出我国民族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演变特征,即从干部培养到高层次人才培育、从强调民族形式(如民族语言)到突出民族团结、从数量增长到内涵式发展、从学历提升到就业优化 最后,对我国民族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内涵演变进行归因分析,并对其未来的宏观走向与发展大势进行展望
关键词:民族高等教育; 人才培养目标; 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 文本分析;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党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民族地区选拔、培养、造就了一大批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对促进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保障民族平等团结繁荣做出了重大贡献 国家高度重视民族教育的发展,根据不同时期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实际和历史特征,召开了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为民族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正确的政策指导。人才培养是民族高等教育的核心使命,“培养什么样的人”决定着民族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和办学的根本方向。我国民族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随着社会发展不同阶段的人才需求而逐步调整,民族教育发展和改革的重心也在不断调整和变化1。本文基于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的政策文本,梳理、分析与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族高等教育在人才培养目标方面的发展历程与基本特征,对于清晰认识我国民族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内涵、总结我国民族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经验、促进新时代民族高等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新中国成立以来召开的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均对民族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进行了明确规定。通过分析会议文件,可将我国民族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发展分为四个阶段。在1966年至1976年“”期间,由于极“左”路线的干扰,党的民族政策遭到严重破坏,民族教育发展陷入停滞状态,因此本文未将这一阶段列入民族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发展历程中。
在社会主义建设初期,面对薄弱的经济基础与干部人才匮乏的局面,民族高等教育主要承担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使命,开启了我国民族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第一个时期。
新中国成立之初,为了满足民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建设的需要,民族干部培养成为民族教育工作的重心。1951年11月23日,教育部部长马叙伦在政务院第112次政务会议作《关于第一次全国民族教育会议的报告》,强调“少数民族教育目前应以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为首要任务”2(P130)。这为新中国成立初期民族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指明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方向。1956年6月,教育部副部长林砺儒在《第二次全国民族教育会议上的报告》中指出:“根据1954年的统计,全国共有民族干部160000多人,仅各地民族学院就输送了毕业生15000名”2(P635),充分肯定了民族干部培养取得的优异成绩。同时指出,民族学院的主要任务是“继续轮训干部,提高当地民族干部的政治、文化水平和业务能力”2(P638)。可见,这一时期民族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响应国家体制建设的迫切需求,始终以培养民族干部为重点。
民族教育的特殊性使其人才培养必有特殊内涵与特殊规律,因而民族干部培养需要建立民族院校作为专门的人才培养基地。1950年11月24日,政务院批准的《筹办中央民族学院试行方案》指出,中央民族学院的首要任务是“为国内各少数民族实行区域自治以及发展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培养高级和中级的干部。”2(P68)1956年发布的《在第二次全国民族教育会议上的报告》详细阐释了民族院校在民族干部培养中的具体任务:“各院除继续办理短期训练班外,并应适当延长学习年限,开办较高程度的班次,反复轮训民族干部。”2(P638)因此,民族院校作为培养民族干部的重要基地,承担着为民族地区输送大量合格建设人才的重任。
民族形式聚焦民族语言,培养掌握本民族语言文字的人才是这一阶段民族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重要目标之一。1951年发布的《关于第一次全国民族教育会议的报告》强调,少数民族教育“必须采取民族形式,照顾民族特点”,“凡有现行通用语言文字的民族……必须用本民族语文教学”[2](P130)。1956年发布的《在第二次全国民族教育会议上的报告》进一步指出:“有通用文字的民族,普通教育和师范教育(包括高师)学校的各种课程,必须用本民族语文进行教学。多民族合设的高等师范学校,可使用汉语文或各该民族共同习用的语文进行教学,但以语文为专业的系种,必须有本民族语言和文学的专业课。”[2](P636)民族语言教学形式保障了民族教育的特色,使得人才培养立足民族现实与民族特点。
在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培养民族干部是民族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主要目标。在具体实践层面,党和国家充分尊重各民族的特点,开展民族形式教育,重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积极筹建民族学院和民族师范学院,为日后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探索期(1978-2001年):注重以大专、本科层次为主的专门人才培养
自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我国民族高等教育从停滞走向恢复和重建。随着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民族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也转向以培养大专、本科层次为主的专门人才。
1981年2月,第三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总结了30年少数民族教育工作的经验,明确了新时期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的方针和任务。在少数民族高等教育方面,会议报告指出:“在民族地区高等教育内部,不但财经、政法专业较少,理科的质量较低,而且适应地区需要的专业也有缺口。这些问题,应当在今后调整中逐步予以解决。”[2](P1898)该报告指出民族高等教育专业设置与输出质量的问题,为民族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重心转移指明了方向。会后,1981年8月11日,教育部、国家民委向中央、国务院报送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教育工作的报告》中指出:“随着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建设的发展,除努力加强基础教育提高质量外,还需要培养更多中高级各类专门人才。”[2](P1965)民族高等教育培养的人才需适应各民族自治地方建设的需要,满足少数民族地区繁荣发展的人力需求。因此,少数民族专业人才培养被提上日程。1992年3月第四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之后,国家民委、国家教委于1992年10月20日下发《关于加强民族教育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强调“要特别重视培养少数民族地区迫切需要的大专层次的经济、科技、管理方面的人才”[2](P3403)。这一系列文件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新时期民族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由重点培养民族干部向主要培养本专科专门人才的转变。
1981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教育工作的报告》强调:“要办好现有10所民族学院……在全国部分高等院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办好民族班或预科班。”[2](P1965)1992年发布的《关于加强民族教育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应继续办好民族学院,同时“国家教委和中央部委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的高等院校,要有计划地招收少数民族学生,继续办好民族班和民族预科班”[2](P3403)。可见,这一阶段民族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途径,由单一的民族院校向普通高校延伸,扩大培养规模,丰富选择机会,实现多层次、多类型的院校联合培养。
1981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教育工作的报告》强调:“少数民族学生在小学和中学阶段首先学好本民族语文,同时逐步学好汉语汉文”[2](P1966)。随着社会发展,本民族语文与汉语文均为少数民族人才所应具备的语文能力。少数民族人才既需要融入本民族地区的发展进程,也需适应国家整体发展大势。1992年发布的《关于加强民族教育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因地制宜地搞好双语文教学,大力推广普通线)文件首次提及“双语文教学”,将汉语改为普通话,体现出国家在少数民族人才培养中对普通话学习的要求,为扩大交流、相互学习奠定语言基础。
改革开放初期,民族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由重点培养民族干部转为以培养本、专科层次为主的专门人才,培养途径以民族院校为主,兼顾普通高校,语言学习的汉语需求更加迫切。因而,这一阶段的民族高等教育注重少数民族学生的“双语文教学”,以此奠定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语言基础,更好满足经济建设对人才素质的要求。
第三产业崛起以及由此带来的大量新行业、新产业、新岗位涌现,推动劳动力市场的人才需求结构向技能型、创新型人才转变[3],促使民族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转变为以质量为主的人才优化,为社会发展与经济建设提供人力保障,以高层次人才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2002年7月,第五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指出:“实施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从2003年开始,选择若干所重点高等学校面向少数民族和西部地区,采取特殊措施培养少数民族的博士、硕士人才。”[4](P4)《决定》为新时期中国民族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实施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依据。新时期民族高等教育在培养专业人才的基础上,强调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型人才、拔尖创新人才,以此满足少数民族地区接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人才需求。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指出:“大力推进民族中小学‘双语’教学。”[4](P6),双语教学在我国民族教育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不仅充实学生的知识与技能,同时有利于加强不同民族学生的交往交流交融,促进民族团结与文化融合。双语教学为各民族相互学习提供语言相通的可能,并以教学技艺与主体调动将可能转化为现实,从而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进入21世纪,民族地区高等教育注重质量与学科建设,促进了少数民族高等教育质量、规模和层次的发展。
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民族高等教育在扩大民族地区各级各类人才培养规模的同时,深化改革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优化人才培养结构,逐渐向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与优化人才培养结构的内涵式方向发展[5]。在这一阶段,人才培养目标持续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快人才优化进度,实现内涵式发展。
2015年8月,第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决定》强调,“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6](P2-3)。“立德树人”成为新时代民族高等教育的根本目标。随着“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的提出,民族高等教育更加注重内涵式发展,积极培育少数民族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立民族团结常态化机制,将个人修养、思想体悟与素质提升、专业优化融为一体。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指出:“落实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加强少数民族高端人才培养工作,培养一批政治素质高、学术造诣深、具有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的少数民族优秀人才。”[6](P12)在新时代,民族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在持续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上,兼顾规模与数量,实现水平提高、规格提升,将其外显为专业技能与业务能力的增强,内隐于思想觉悟与精神境界的提高。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指出:“确保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能够熟练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6](P16)培养熟练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少数民族学生,是民族高等教育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做出的重要决策。首先,少数民族学生对国家通用语的熟练运用有助于各民族交往学习,有益于文化融合与民族团结。其次,国家通用语的推广有助于各民族相互借鉴地域发展的成功经验,以此促进各民族地区的发展,从而实现国家的繁荣昌盛。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特别指出:“加强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增强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6](P14)学生的就业创业成为民族高等教育重点关注的问题。在优化学科结构的基础之上,促进少数民族大学生就业创业成为新时代民族高等教育的重要目标。
在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背景下,民族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具体包含塑造学生民族团结观念,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加强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大力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高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其内容更加丰富,内涵更加深刻。
民族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在对象、价值取向、重点及效果四个方面,随着时代的变革、社会的发展与经济的建设发生了巨大变化。
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各项事业百废待兴。为促进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少数民族干部培养成为20世纪50-60年代民族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核心目标。通过民族学院、工农干部文化补习学校和工农速成中学等形式培养和培训了一大批合格的少数民族干部,有效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政治、文化教育建设。
1978年以后,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勃勃生机为民族地区的发展注入了活力,民族地区各行各业的建设都需要大量专门人才[7]。20世纪80-90年代,民族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由最初的干部培养转变为培养本、专科层次人才。进入21世纪,随着民族地区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民族高等教育开始注重培育包括硕士、博士研究生以及海外留学生在内的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在我国民族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历史走向中,服务于政治建设的干部人才演变为满足多重需求的高层次、高质量、高素质人才是最为典型的对象演变特征。
新中国成立之初,各类民族学校普遍重视对学生进行具有民族形式和特点的教育,而民族高等教育培养的人才特别是民族干部掌握民族语言文字,有利于为其在民族地区开展工作提供语言基础与文化经验。
20世纪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和各族人民交往交流的增多,汉语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少数民族地区普遍实施“双语教学”。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后,民族地区开始大力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2012年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民族高等教育以立德教育树人为核心通过培育少数民族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促进各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文化交融创新等形式,有效加强了各族师生的民族团结。
20世纪50-60年代社会主义建设初期,我国少数民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水平很低,因而需要培养大量民族干部以推动民族地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改革开放初期,民族高等教育培养各类本专科专业人才,以适应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我国早期的民族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工作注重数量增长。进入21世纪,民族高等教育开始重视质量发展和高层次人才培养。2012年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族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从兼顾数量质量转向内涵式发展。在指导思想上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打牢各族师生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在具体措施上,提升民族院校的教学质量和学科建设;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大力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促进各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数量增长→质量要求→内涵式发展”是民族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整体脉络的重心迁移,后者以前者为基础,体现整体发展的渐进性与延续性。
新中国成立之初,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的普及率很低。1951年我国仅有1所民族高等学校,兼收少数民族学生的高等学校80余所,各少数民族学生共4150余人;干部学校5所,民族干部培训班18个,在校学生人数4400余人[2](P129)。20世纪50—60年代民族院校培养、培训了一大批以中专、大专学历为主的毕业生。到1980年,我国高校少数民族在校大学生数量增长到4 3万人[2](P1964)。20世纪80—90年代,民族高等教育培养的人才学历以专科、本科层次为主,基本满足民族地区社会发展的需要。进入21世纪,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需要更多的少数民族高学历人才。党和政府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民族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转向更高层次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体现人才培养的高层次需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国家鼓励支持创新创业,民族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工作开始重视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指导。从人才培养的学历提升到鼓励支持人才就业创业,一方面体现了我国经济体制变革对少数民族人才发展带来的冲击,另一方面重新定义了新时代人才的内涵。总之,民族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演变随着社会整体发展所需而不断调整,趋于完善。
影响民族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内涵演变的因素是指在民族高等教育之外的宏观因子群,即民族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外部导向。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政治层面的国家体制,二是经济领域的经济建设,三是社会各方面的发展形势,四是文化传承的创新意识。
20世纪50—60年代,我国民族高等教育“以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为首要任务”[2](P130),立足于社会主义建设初期的需要。少数民族干部既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又有良好的群众基础,有利于把党和政府的政策方针顺利传递给少数民族基层群众,是做好民族工作的关键因素[8]。因而,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民族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与民族地区社会主义体制建设相匹配,随着国家体制的建设,需要各级各类的专业人才,此乃国家体制的人才牵引力量。20世纪80年代,我国民族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从侧重干部人才到干部人才与专业人才并重;进入21世纪步入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为代表的人才质量提升和优化阶段;党的十八大以后迎来新时代高质量、高素质人才培养的需求。在国家体制建设的引导下,我国民族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呈现“效率→规范→优化→质量”持续推进的演变形态。同时,政治话语体系的影响作用持续存在,当其处于绝对主导地位时,人才培养侧重于为政治建设服务,当其与经济、社会、文化相融合共同作用时,培养目标则体现出多方面的发展需求,呈现出综合性质。
干部人才培养推动民族地区的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在此基础上,国家体制牵引力量逐渐与经济建设指导力量相融合。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国家的聚焦点转向“经济建设”。1981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教育工作的报告》中强调:“通过调整,使民族教育事业在整个教育建设中占到应有地位,使它的发展规模和速度,逐步地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相适应,……为少数民族地区四化建设培养出更多合格的建设人才。”[2](P1965)1992年党的十四大以后,我国经济建设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族高等教育满足经济发展迫切需要转而培养各类专业人才。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对民族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和人才优化提出了更高要求。2002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中提出,“合理调整各级各类教育的布局结构,促进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4](P4)。进入新时代,党与国家明确提出以立德树人为本,强调人才的内涵式发展。2015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提出“制定实施民族地区高校布局规划、民族院校和民族地区高校学科专业调整规划”。优化民族高等教育布局,调整院校学科专业结构,其目的在于实体经济与产业发展的适应与对照,体现民族高等教育的经济效能。因此,从专业人才培养到人才优化,继而演变为高质量内涵式发展,这一历史走向足以见证经济建设对民族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演变的影响。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民族高等教育指明内核要求,“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民族高等教育带来全面开放,“一带一路”建设为民族高等教育提供人才培养新模式,全球化、信息化进程以及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对人才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
2002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提出“加快民族地区高等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专业结构调整、人事制度改革和后勤社会化改革步伐”[4](P4)。这一政策聚焦民族高等教育的质量提升。2015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一方面提出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6](P2),“打牢各族师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6](P5);另一方面要“优化教育结构,科学配置资源,提高教育质量”[6](P3)。新时代民族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以立德树人为基础提升人才素质与个体修养,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前提培养合作精神与团体意识,突出内涵式、高质量发展需求,满足社会发展内核需要。因而,社会发展新形势是民族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演变的现实遵循与目标转换的动态指引。
文化传承离不开人才流动,人才培养离不开文化涵养,民族高等教育培养文化人传承民族文化,培养社会人促进社会发展。
1992年发布的《关于加强民族教育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在继承发扬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同时,积极扩大民族间、地区间的交流,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所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2](P3403)。这一阶段的民族高等教育开始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但人才培养目标局限于各族学生彼此尊重与相互学习语言、文化[9]。2015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强调,“坚持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引领,传承建设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继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6](P8)文化导向为民族高等教育特色发展提供内生动力。从满足国家建设需求的干部人才,演变为满足经济建设需求的专业人才,再到以社会发展为导向的人才优化,进而凸显文化传承的内涵人才,呼应文化观与教育观的融合。民族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随文化传承的新转向呈现新特征。
我国民族高等教育政策的嬗变是承接与突破的结合,在应然与实然的交替中完善自我,同时保持政策脉络的完整性与顺延性。人才培养的“变”与“不变”体现为目标的一脉相承与突破创新,多维因子共同作用于民族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政治、经济、社会与文化整合考虑,根据微观层面的民族教育观更新、个体与社会的融合、质量与效率的兼顾以及政府与院校的协调,将民族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未来走向概之为四个方面:复合型、和谐型、国际型与地域型人才。
民族教育观是民族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设置的理念依据。新时代科学正确的民族教育观是一种大教育观、大发展观、大团结观和大文化观[10],这一理性拓展指向四重复合型。首先,大教育观的人才培养呈现两面兼顾的特点,是民族化人才与社会化人才的综合体;其次,大发展观的人才培养呈现具体性与针对性,培养民族发展性人才;再次,大团结观指向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养促进民族团结的人才;最后,大文化观指向民族文化的包容,培养兼容并包的文化性人才。承接发展性特征,突破单一定位,朝多维相融方向发展。
民族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现个体发展,满足社会发展,这是人才培养目标未来发展的一大走向。人本主义推动个性化走进大众视野,和谐教育关注社会与个体两大层面的和谐共生。民族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未来走向必然体现个体全面和谐发展,必然体现政治经济建设、社会文化发展的协调,前者满足均衡发展的同时体现个性化特征,后者即是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作用的融合,二者有机结合,人才培养目标走向综合化。
民族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在全球化进程中满足高层次人才需求的同时注重效率的提高。在未来的国际竞争中,人才培养质的要求将不断提高,量的需求也会大幅度增加。首先,承接高质量、高层次的专业化人才培养目标;其次,顺延内涵式发展,注重“立德树人”,将高素质贯彻到底;再次,突破技术性人才需求,将技术性、专业化转化为竞争性、国际化,培养面向国际的民族性、国家性人才。
党和政府在民族高等教育政策贯彻实施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不可将其视为唯一力量,在民族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方面,高等院校的自主安排在目标的应然导向与实然调控中同样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未来将实现政府与院校的上下联动,以宏观引导为基础增强院校自主性与积极性,指向地域发展实况与区域均衡发展需求。地域均衡型人才一方面善于交往交流,学习各民族优秀文化与发展经验,另一方面明晰民族地域特色,把握本民族地区发展实践继而立足实情探索科学发展道路。
总之,民族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未来走向将体现综合本体化与多元一体化,高度相融性与创新突破性。目标演进将指向复合型人才、个体社会和谐型人才、国际竞争型人才、两面兼顾均衡型人才。发展态势将呈现“稳定→突破→再稳定”螺旋式上升的动态性。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党和国家结合民族地区的具体情况,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地制定了一系列民族教育方针政策,有效地指导和规范着民族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工作,使我国民族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取得了重大成就[11]。本研究基于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政策文本,梳理我国民族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内涵的演变历程,分析其演变特征,探寻其影响因素。这既有利于从根本上认识“培养什么样的人”这一民族高等教育的本质问题,也有利于科学总结我国民族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历史经验,为今后民族高等教育更好地培养人才、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质量需求提供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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